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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218号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我们认为,智云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智云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董事会的责任

智云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智云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智云股份《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相关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为智云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新发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金堂

中国天津市 2024年4月25日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云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审计,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报告文号为立信中联审字[2023]D-1056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立信中联对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事项表述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智云股份存货账面价值50,889.61万元。我们对智云股份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2022年全年采购的材料执行了检查、走访及采购价格对比分析等程序,前述的材料采购中有6,443.46万元的材料由于我们无法有效的对其采购单价的合理性实施分析程序,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6,443.46万元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并对九天中创所涉事项开展了调查,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中联出具保留意见事项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所涉事项进行了梳理、核实,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同时,立信中联出具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84号)。经过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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