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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6月1日上午10:00-11:0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5月2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石雪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已在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补选陈昭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原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江敦忠先生的辞职正式生效。为有序开展监事会工作,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选举石雪莲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石雪莲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区分行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医联康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石雪莲女士个人简历石雪莲,女,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艺术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雪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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