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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0-04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7日下午16:30-17: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4月1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敦忠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解和评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正、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形成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惠科技”)增资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易惠科技自身资金实力,满足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的稳步开展,也有利于调动易惠科技经营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在易惠科技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市易联众易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易惠科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4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副总经理、易惠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建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易惠科技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经营管理层对易惠科技的支持,有利于易惠科技经营发展,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租赁价格参考同地区、同地段及相似配套水平写字楼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引入投资者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民生科技的业务发展及开拓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从长远来看,将对民生科技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控股子公司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20年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

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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