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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1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9-09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众”或“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卫公司”)拟与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集团”)签订《南平健共体项目采购合同》,由医卫公司向微医集团提供南平健共体项目相关软件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6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微医集团系易联众持股5%以上股东,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廖杰远先生现任易联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微医集团属于易联众关联法人。医卫公司与微医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1-13F-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杰远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7X0GP39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02日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基金)(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金融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旅游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生物技术研发,计算机、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计算机销售;在医疗领域内投资(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We Doctor Holdings Limited持股100%。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微医集团系易联众持股5%以上股东,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廖杰远先生现任易联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因此,微医集团为易联众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与微医集团签署的《南平健共体项目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双方:

甲方: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南平健共体项目相关软件系统,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村卫生所管理信息系统的拓展应用和互联互通支撑。

(3)交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开始配合甲方进行接口开发、部署、安装、调试、联调等工作,并为甲方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产品培训。

(4)合作价格与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本次合作价格总额为人民币560万元

结算方式:分为三次结算:

1)第一次结算:合同签订后的7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280万元。

2)第二次结算:系统上线后的7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即人民币168万元。

3)第三次结算:项目验收后的 7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

即人民币112万元。

在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5)协议的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乙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生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与微医集团及与其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发生及拟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交易主体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 (万元)合同签订时间
福建易联众保睿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保睿通销售南平健共体智慧医保项目相关软件系统630拟签订
福建易联众保睿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微医泰山慢病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山东微医委托保睿通研究开发泰安市医保智能控费系统建设550拟签订
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医卫公司销售南平健共体项目相关软件系统560拟签订
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微医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医卫公司销售基层医疗系统110拟签订
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挂号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提供运营服务:协助挂号网及其关联公司推广品牌冠名、用户体系对接、极速问诊等产品/服5722019年9月24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务。
厦门易联众易方科技有限公司乌镇互联网医院(桐乡)有限公司易方科技代理乌镇互联网医院福州市“药诊店”项目。预计不超过300万元2019年3月15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协议金额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与关联人微医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同与微医集团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方挂号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及乌镇互联网医院(桐乡)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9,000元。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廖杰远先生、孔祥谱先生回避表决。

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医卫公司与微医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易联众医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控股孙公司医卫公司与微医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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