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计划自《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自2022年8月10日起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20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18%)。
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振华重工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现因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振华重工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振华重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华重工尚未进行股票减持。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上海振华重 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225.78 | 5.31% | 2,225.78 | 5.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25.78 | 5.31% | 2,225.78 | 5.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振华重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振华重工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振华重工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振华重工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振华重工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