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志勇先生计划自《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4,25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9 %。(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曾志勇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曾志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4,25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曾志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12.29 | 11.04 | 4.425 | 0.0119% |
1、曾志勇先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
2、曾志勇先生减持股份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志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曾志勇 | 合计持有股份 | 43.8 | 0.1179% | 39.375 | 0.10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25 | 0.0119%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375 | 0.1060% | 39.375 | 0.1060% |
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曾志勇先生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曾志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曾志勇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曾志勇先生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曾志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曾志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