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聂景华 | 是 | 1,000,000 | 1.61% | 0.26% | 否 | 是 | 2020年12月4日 | 办理 解除 质押 登记 手续 之日 | 新余钜渝投资有限公司 | 个人融资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聂景华 | 62,267,500 | 16.44% | 5,621,693 | 6,621,693 | 10.63% | 1.75% | 0 | 0% | 0 | 0% |
聂璐璐 | 49,97 7,814 | 13.20% | 49,760,000 | 49,760,000 | 99.56% | 13.14% | 0 | 0% | 0 | 0% |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800,000 | 2.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20,0 45,31 4 | 31.70% | 55,381,693 | 56,381,693 | 46.97% | 14.89% | 0 | 0% | 0 | 0% |
注:
①、聂璐璐为聂景华之女,聂景华与聂璐璐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聂景华控制的法人股东,聂景华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
②、上表中的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个人融资所需,其自身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