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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云库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进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

1.2GW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异质结光伏项目”)的顺利实施,吴江金刚拟向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借款,用于异质结光伏项目设备款及工程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年,借款利率不超过5.39%,吴江金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吴江金刚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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