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6)及《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7)。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鉴于问询函回复的工作量较大,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9年6月10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