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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3

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178 号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无法表示意见。(1)请会计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规定进一步说明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以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可能影响,并说明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如提供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不可行,应详细解释不可行的原因。(2)请会计师明确说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2.报告期内,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金刚”)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为23,736.20万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29,925.95万元。请补充说明:(1)请结合相关报表科目的勾稽和变动关系等说明报告期内拉萨金刚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明细情况,包括每一笔资金往来的时间、金额、利息费用、会计处理过程,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

报告是否如实反映了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请参照前一问题说明截至目前拉萨金刚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拉萨金刚是否有解决对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明确方案,如有,请详细说明;(3)你公司在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大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4)你公司是否同时存在对大股东等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你公司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4,963,875.15元,你公司同时对2016年和2017年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请补充说明:(1)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2)你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但你公司在《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认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请结合你公司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补充说明前述结论是否准确。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占用资金期末余额29,925.95万元,你公司未对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请结合你公司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关联方的偿还能力等补充说明未对关联方占

用资金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报告期内,你公司将第二大客户西藏隆源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隆源”)列示为关联方,你公司对其实现销售收入5,536.13万元,占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7.40%。请补充说明:(1)西藏隆源的基本情况,你公司与西藏隆源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形,以及你公司在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将西藏隆源列示为关联方的原因;(2)你公司对西藏隆源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内容、定价政策、定价依据、付款安排、结算方式、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并与公司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进行比较,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定价是否公允;(4)请说明你公司对西藏隆源的关联交易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请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的前二十大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自查,说明其是否与公司及其董监高、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请参照前款要求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非经营性往来的情形。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961.64万元,其中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921.47万元,占比为97.95%。请补充说明:

预付款项的收款方的具体情况,交易的具体内容、付款安排、结算方式、截至目前的交易进展,是否与公司及其董监高、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非经营性往来的情形。

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报告期内,你公司安防玻璃实现营业收入19,083.11万元,同比下降53.39%,毛利率同比上升34.10%;防火门窗及型材实现营业收入31,287.43万元,同比增长204.84%,毛利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安装工程实现营业收入22,830.96万元,同比增长177.00%,毛利率同比上升19.21%;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67.26万元,毛利率24.97%,去年同期无此业务类别。(1)请核实前述各类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动幅度的准确性,并说明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的合理性;(2)请补充说明其他类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

9.报告期内,你公司在境外实现营业收入15,894.61万元,同比增长53.15%,占营业收入的21.26%。请补充说明:(1)海外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是否为关联方、销售额、结算周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2)请会计师补充说明针对你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审计结论。

10.报告期内,你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 ,690.80万元,同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55.40万元,实现净利润65.62万元。请补充你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1.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4.55万元,占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的0.96%,去年同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补充说明:(1)存货项目中周转材料期末余额同比大幅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情况;(3)请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关键估计和假设、测试结果等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你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将拉萨金刚列示为你公司的母公司,庄大建为拉萨金刚的最终控制方,但你公司同时在年度报告中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你公司就前述说法是否存在矛盾进行进一步说明。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3.报告期内,你公司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投入金额为227.51万元,累计投入15,056.95万元,项目进度为28.19%。请补充说明:(1)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投资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投资进展是否符合计划、预算金额以及项目进度的计算过程;(2)请列示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历年前十大供应商,并参照问询函第六个问题说明前述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14.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和员工借款期末余额合计950.43万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存在大额员工备用金及个人往来款的原因,截至目前相关款项的回款情况,以及你公司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15.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要求补充按产品类别分别披露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情况(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等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并说明其成本构成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合理性。

16.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工资、佣金及手续费、广告费、办公费项目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请结合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前述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7.报告期内,你公司获得营业外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139.45万元,同比增长8,717.06%。请补充说明前述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情况及其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 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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