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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玻璃: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京永会审字(2019)第110019号和《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京永会审字(2019)第310217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的详细情况

1、金刚玻璃于2019 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9003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刚玻璃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金刚玻璃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2、金刚玻璃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无法判断金刚玻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董事会对于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予以认可和理解,在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的过程中,

公司有关方面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交了相关资料。但因审计工作量大,审计程序复杂,公司暂未完全提供审计机构认可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公司将安排人员加紧全面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尽快提供审计机构认可的、完整的、充分的财务资料。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期间,该调查尚未收到最终结论,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带来其他不良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尊重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我们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意见审慎、客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希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段中所提及的内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消除相应影响的措施

2019年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努力改善公司上述情况:

1、成立内部核查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对近几年来有关合同文件、财务凭证、审计工作相关底稿资料进行查阅、核对、梳理;对公司资金、债务、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盘查确认,搜集完整的财务资料。

2、加强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加强对内控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3、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加强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完善关联交易审批流程、认真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5、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汇报有关核查工作进展等。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并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带来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具体对策,预计具备消除上述情况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力争尽快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问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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