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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关于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41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8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下午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A301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分至2020年4月17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祯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9,034,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69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36,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36,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祯华先生、林祯荣先生、强凯先生、李勇先生、林裔蕾女士、林雪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林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1.02选举林祯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1.03选举强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1.04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1.05选举林裔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1.06选举林雪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雄元先生、徐耀武先生、熊政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雄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2.02 选举徐耀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2.03 选举熊政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伟先生、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何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3.02选举李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119,034,42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为5,336,4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19,034,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36,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胡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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