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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4

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9-041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新机电”)于2018年11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强凯、唐恺、李勇、杨多荣四人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强凯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7,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李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6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唐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杨多荣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2019年3月13日,上述四人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019年5月8日,因唐恺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2019年6月11日,因杨多荣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近日,公司收到强凯先生、李勇先生两人分别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两位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上述主体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1 强凯先生于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6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强凯集中竞价交易2019年5月24日7.53元50,0000.022

1.2 李勇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强 凯合计持有股份1,257,3330.53%1,018,002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1,6660.15%264,333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8956670.38%753,6690.33%

二、相关说明

1、强凯先生、李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强凯先生、李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两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3、强凯先生、李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强凯先生、李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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