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要求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如下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张意女士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如下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郭立新女士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相关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3日
附件1:《关于提请罢免张意女士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合计持有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称“公司”)股份占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现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张意女士公司监事职务,理由如下:
自张意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以来,对公司的管理运营并未起到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也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股东多次向监事会发函要求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情况下,监事会至今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事项,监事会及张意监事也未尽到任何的提醒和监督的义务。
综上,在张意女士担任监事职务并任监事会主席期间,未能极有效的发挥监事会监督、审核等职能。鉴于此,张意女士已不适合担任公司的监事职务,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请股东大会予以宙议并通过!
附件2:《关于提请罢免郭立新女士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合计持有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称“公司”)股份占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现提请股东大会罢免郭立新女士公司监事职务,理由如下:
自郭立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以来,对公司的管理运营并未起到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也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股东多次向监事会发函要求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情况下,监事会至今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事项,郭立新监事也未尽到任何的提醒和监督的义务。
综上,在郭立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未能积极有效的发挥监事的监督、审核等职能。鉴于此,郭立新女士已不适合担任公司的监事职务,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