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补充公告》,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补充公告》,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补充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要求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的内容
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高镭作为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孙光亮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相关意见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关于提请罢免孙光亮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高镭】等合计持有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称“公司”)股份占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孙光亮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理由如下:
自孙光亮先生担任董事,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长,到目前为止,对公司治理的改善并未起到有益的作用。而且自从担任公司的董事,并被选举为董事长之后,公司管理持续混乱,现公司净资产可能已经为负。鉴于此,孙光亮先生已不适合担任公司的董事,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