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股) | 冻结开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蔡廷祥 | 是 | 24,932,235 | 2019-07-17 | 2022-07-16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17.38% |
蔡廷祥 | 是 | 40,822,709 | 2020-02-13 | 2023-02-12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8.46% |
蔡廷祥 | 是 | 77,682,556 | 2020-04-14 | 2023-04-13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54.16% |
吴淡珠 | 是 | 14,850,000 | 2020-04-14 | 2023-04-13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0.00% |
2、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冻结执行人 | 本次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蔡廷祥 | 是 | 65,754,944 | 2020-4-14 | 36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45.84% |
3、关于上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述事项,蔡廷祥先生收到申请人为创思兰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蔡廷祥先生100975555.56元财产。
关于上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述事项,蔡廷祥先生收到申请人为广
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股票的股数应在限额人民币144104160元的范围内(具体实施冻结措施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确定)。
关于上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情况,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收到申请执行人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等合计价值人民币1005128264.8元的财产。
4、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蔡廷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43,43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2%,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后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143,437,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82%。
吴淡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后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14,8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控股股东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