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研发大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前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3人,代表股份515,93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4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24,608,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70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2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91,32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672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38,30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6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5,857,3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7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929,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0%;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8%;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