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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规定编制。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按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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