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258号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3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2,3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268.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31.79万元(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05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2,841.68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5645号《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 | 123,000.00 | 22,841.68 |
合计 | 123,000.00 | 22,841.68 |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信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的部分费用。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9]5645号《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 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841.68万元。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841.6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22,841.6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841.6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1.6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841.68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长江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9]5645号《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