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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欢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郑欢雪)

本人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中,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本人于2013年12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19年12月19日换届后离任,又于2022年12月15日起继续担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列席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次数共1次,均亲自出席,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日期会议届次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2年12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12月15日起,本人被聘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各委员会2022年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该委员会在公司的定期报告事项中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拟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

3.提名委员会

2022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就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事项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就关于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及审议,并一致审通过相关事项。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从2022年12月15日任职之日起,本人按要求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发来的相关违规案例等学习资料,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继续再教育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郑欢雪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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