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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3年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审查对外传达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好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管理,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强与投资者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五)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提供、传播虚假信息,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

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注重信息的时效性。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组织和协调接待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公司设有投资者专线电话:0898-66812876,传真:0898-66812876,电子信箱:honz168@honz.com.cn。指定专员负责咨询来电的接听工作,热情、耐心、认真地答复投资者来电,确保在工作时线路畅通,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四、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重点工作与投资者沟通的问题包括:

(一)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确保定期报告的编制质量,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情况和其他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3.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4.公司文化建设。

(二)认真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1.组织筹备好股东大会

公司按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登记和组织工作,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将通过开通网络投票方式供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2.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

公司网站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司设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各栏目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近况。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应对敏感信息进行排查,防止重大信息、敏感信息的泄露。

3.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制度,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统筹安排,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并回答问题、记录沟通内容。

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过程中,公司应注意尚未公开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不得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并回答问题。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并在定期报告中将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以列表形式予以披露。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

(1)活动参与人员双方当事人姓名、时间、地点、方式、单位;

(2)活动的详细内容和提供的有关资料;

(3)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4)其他内容。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

公司应当执行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复核程序,及时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因疏忽而导致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漏,并明确一旦出现此类情形,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获取同样信息。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等敏感期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4.及时答复投资者的询问

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题和关注点,解答投资者的疑虑和困惑,保持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增强投资者的持续投资意愿。

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确保投资者电话联络畅通,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认真、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时回应投资者的质疑。

(2)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分析、

说明和答复。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对于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互动易”平台中涉及的比较普遍的非敏感性问题及答复,公司可加以整理后在“互动易”平台或公司网站的投资者专栏中登载。5.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公司证券事务部、品牌管理人员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澄清。6.积极组织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海南证监局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海南辖区网上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动,促使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财务状况、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等重要信息。

(三)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维护公共关系

进一步维护好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财经媒体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公共关系,为公司争取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五)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证券事务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将持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安排其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培训,努力提高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事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其与特定对象进行

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进一步作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一)通过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以达到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原则;

(二)通过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有效沟通,营造公司和投资者有效沟通的诚信互利氛围,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通过不定期对投资者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进而宣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四)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投资者的反馈和建议,改进公司的治理结构和业务经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结果,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五)通过积极回应投资者的问题和关注点,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为更好的提供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平台,公司特定将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作为投资者接待日。

2023年公司将通过开展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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