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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晔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何晔及其一致行动人许秋江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主动减持等原因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何晔持有公司股份110,62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6%;一致行动人许秋江未持有公司股份。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晔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0年5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何晔及其一致行动人许秋江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主动减持等,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自公司2010年上市以来截至2022年10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何晔及其一致行动人许秋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变动时间权益变动性质变动原因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10年5月-IPO上市12,393,00020.66%
22011年6月-2010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24,786,00020.66%
32011年11月-2013年9月主动减持许秋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374,000股24,412,00020.34%
42013年10月被动稀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定向发行股份上市24,412,00020.12%
52013年12月主动减持许秋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4,000股24,408,00020.12%
62014年4月-2013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48,816,00020.12%
72014年11月主动减持、被动增加许秋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92,000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48,724,00020.16%
82014年12月被动稀释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48,724,00018.55%
92015年5月-2014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97,448,00018.55%
102015年9月被动稀释股票期权行权97,448,00018.53%
112016年5月-2015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126,682,40018.53%
122016年6月主动减持何晔大宗交易减持9,400,000股117,282,40017.16%
132016年11月被动稀释股票期权行权117,282,40017.15%
142017年7月被动稀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117,282,40016.60%
152020年11月-2021年12月主动减持何晔、许秋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5,546,000股111,736,40015.81%
162022年10月主动减持何晔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111,800股110,624,60015.66%

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2010年5月26日,IPO上市时),何晔、许秋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93,000股,持股比例为20.66%;权益变动后,何晔、许秋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624,600股,持股比例为15.66%。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IPO上市时)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何晔合计持有股份11,961,00019.94%110,624,60015.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26,822,3003.80%
有限售条件股份11,961,00019.94%83,802,30011.86%
许秋江合计持有股份432,0000.72%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432,0000.72%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2,393,00020.66%110,624,60015.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26,822,3003.80%
有限售条件股份12,393,00020.66%83,802,30011.8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何晔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5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6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晔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1,8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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