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前次披露《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2020年7月21日,公告编号:2020-054)以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135,107.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 单位 | 发放 主体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收款 日期 | 补助金额 (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深圳银之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 2020年3月、4月、6月软件退税款 | 2020.8.6 | 459,663.84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9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90103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90101号) | 是 | 收益 | 是 |
2 | 深圳银之 | 深圳市 | 2019年9 | 2020.8.20 | 665,028.65 | 《国家税务总局深 | 是 | 收益 | 是 |
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福田区税务局 | 月、2019年10月、2020年5月软件退税款 | 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96054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96055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96058号) | ||||||
3 | 深圳银之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支持金 | 2020.8.26 | 50,000.0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企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 是 | 收益 | 否 |
4 | 安科创新(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 2020.8.31 | 157,500.00 | 《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第七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公示》 | 是 | 收益 | 否 |
5 | 深圳银之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 2020年7月软件退税款 | 2020.9.10 | 178,922.67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107548号) | 是 | 收益 | 是 |
6 | 深圳银之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 2020年8月软件退税款 | 2020.10.9 | 105,611.15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福税通〔2020〕120135号) | 是 | 收益 | 是 |
7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新冠疫情贷款贴息 | 2020.10.9 | 291,087.50 |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 是 | 收益 | 否 |
8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 | 其他小额补助合计(5万元以下) | 2020.7.21至今 | 227,293.60 | / | 是 | 收益 | / |
合计 | 2,135,107.41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中,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1,759,711.58元计入其他收益,冲减成本费用375,395.83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2,135,107.41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