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
1、《关于向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剑文作为保证人。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思坦油服目前经营稳健,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思坦油服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昆仑银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公司及思坦油服与昆仑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