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兰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窦剑文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