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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2020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399,379,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397,602,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44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77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关联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2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37%;反对1,77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1,7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9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之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1,77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1,7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9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008,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6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99,008,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6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使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9,008,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6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9,008,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6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7,60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51%;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002%;反对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38%;弃权1,4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66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八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2019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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