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6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担保公司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