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9-09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统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及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担保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后担保情况
考虑到全资下属公司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来经营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将被担保方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由2亿元调减至1.5亿元,并新增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0.5亿元。
调整后,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调整前 额度上限 | 调整后 额度上限 |
1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 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亿元 | 3亿元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调整前 额度上限 | 调整后 额度上限 |
2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 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亿元 | 1.5亿元 |
3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 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 0.5亿元 | 0.5亿元 |
4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 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0.5亿元 | 0.5亿元 |
5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 恒信东方(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亿元 | 5亿元 |
6 |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增 | 0.5亿元 |
合计 | 11亿元 | 11亿元 |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范围内视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公司各全资下属子公司间调整具体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确认相关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提供保证、反担保等方式)、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等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新增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592305624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沈文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7、营业期限:2012年3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8、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4幢102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图文设计、制作;动画设计;网页设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经济信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183,784.86 | 26,975,980.39 |
利润总额 | -2,584,837.43 | 13,767,50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82,794.67 | 12,285,454.39 |
项目 | 2019年9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4,239,567.82 | 48,370,615.67 |
负债总额 | 8,622,165.26 | 9,970,418.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617,402.56 | 38,400,197.23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新增被担保方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在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子公司累积为公司提供担保所对应的债务金额余额为5,537万元,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累计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6,800万元,全部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94%。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保证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子公司除对公司提供担保
外,无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筹措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其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