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及有关调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数码视讯”)于2019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其中详细介绍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视讯技术”)的股权转让情况、接受增资情况和“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股东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调整子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近日,子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子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有关协议已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视讯技术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股东情况
股东
股东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 股权占比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00 | 50.88% |
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1000 | 17.54% |
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800 | 14.04% |
杨素红 | 700 | 12.28% |
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300 | 5.26% |
合计 | 5700 | 100% |
二、子公司视讯技术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有关协议主要内容因目标公司原董事长离任,目标公司负责人变更为马舒扬,本协议对目标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事宜进行变更和修订。
(一)协议涉及各方
甲方: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数码视讯”)乙方: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长丰云帆”)
丙方: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长聚兴业”)丁方: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行聚贤”)
戊方:杨素红己方:北京星熠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星熠同辉”)
(二)协议核心条款
1、马舒扬是丙方、丁方的实际控制人,担任目标公司负责人,丙方、丁方统称为“负责人合伙企业”。目标公司负责人在任期间,享受本条激励方案。若目标公司负责人从目标公司离任,则不再享受本激励方案,且甲方有权要求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股权按照原股权购买价格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其他各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2、针对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股权回报方案
(1)考核目标
年度
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2021年 | 25000 | 3500 |
2022年 | 30000 | 5000 |
2023年 | 35000 | 5500 |
合计 | 90000 | 14000 |
注:当年若发生资本化的费用,需将当年资本化的金额调整为当年的期间费用进行核算。
(2)目标达成的股权回报方案
根据协议约定的考核成绩计算方式(涉及收入完成率、利润完成率及根据收入完成率划定的考核系数)及结果,本公司愿意接受合伙企业长聚兴业及天行聚贤合计向子公司视讯技术增资的最大额度如下:
年度 | 接受最大增资额(万元) |
2021年考核达标 | 300 |
2022年考核达标 | 300 |
2023年考核达标 | 300 |
累计 | 900 |
如果被考核人在三年考核期内累计完成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额大于等于前述三年的目标总和,股权回报方案可按累计额度执行,提前完成则提前执行。
增资款来源于被考核人的自有资金,增资款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各股东股权占比随之发生变动。
如果长聚兴业、天行聚贤在每期达成目标后1年内未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
款,则本补充变更条款失效。
3、针对核心员工团队持股平台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回报方案
(1)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年度 | 营业利润(万元) |
2020年 | 2000 |
2021年 | 3500 |
2020年~2022年 | ≥5500 |
注:当年若发生资本化的费用,需将当年资本化的金额调整为当年的期间费用进行核算。
(2)目标达成的股权回报方案
年度 | 转让或接受最大增资额(万元) |
2020年利润考核达标 | 数码视讯向长丰云帆转让2019年前已实缴的400万元注册资金所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00万元。 |
2021年利润考核达标 | 以当期实缴的注册资本为估值,接受最大增资额300万元。 |
2020年~2022年利润考核达标 | 如果被考核方在上述三年考核期内累计完成的利润额大于等于前述两年的目标总额和,股权回报方案仍可执行,提前完成则提前执行。 |
如果长丰云帆在每期达成目标后1年内未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本补充变更条款失效。
4、针对新设立的核心员工团队持股平台北京星熠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方案
(1)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 营业利润(万元) |
2020年 | 2200≤利润<2400;2400≤利润<2600;2600≤利润 |
2021年 | 3500 |
2020年~2022年 | ≥5700 |
注:当年若发生资本化的费用,需将当年资本化的金额调整为当年的期间费用进行核算。
(2)目标达成的股权回报方案
年度利润达标情况 | 转让股权数量 |
2200万元≤2020年度营业利润<2400万元 | 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0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
2400万元≤2020年度营业利润<2600万元 | 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3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
年度利润达标情况
年度利润达标情况 | 转让股权数量 |
2020年度营业利润≥2600万元 | 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6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
2021年度营业利润考核达标 | 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6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
2020年~2022年度营业利润考核达标 | 如果被考核方在上述三年考核期内累计完成的利润额大于等于前述两年的目标总和(最低目标值),股权回报方案仍可(分级)执行。 |
注:上表中股权转让价格依据经审计的视讯技术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评估价值确定。
如果星熠同辉在每期达成目标后1年内未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本补充变更条款失效。
(三)其他约定
关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