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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数码视讯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调整子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调整子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的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数码视讯”)于2019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其中详细介绍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视讯技术”)的股权转让情况、接受增资情况和“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因原方案中考核对象发生变化,综合当前实际情况,需转让股权并对原“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股东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出售资产的总额、相关资产涉及的营业收入等历史经营成果数据,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如子公司未来三年内业绩考核达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因执行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奖励方案而发生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落实协议签署、约定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一、背景概述

近期,因视讯技术原有股东北京骏业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红图同晟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闫丽红与视讯技术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需退出视讯技术的全部投资。按照2019年公司方面与闫丽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有关条款约定,闫丽红应将其控制的北京骏业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红图同晟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视讯技术股权全部原价转回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于2019年制订的“子公司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须同步调整。

二、股权转让情况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数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25354L成立时间:2010年11月04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5号楼9层901号9001号法定代表人:邹鑫注册资本:57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涉及信息安全及特殊需求定制的软硬件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表中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视讯技术未发生对外担保,未有涉及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委托视讯技术理财的情况,视讯技术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持有的视讯技术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者其他股权纠纷。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
总资产12,735.8413,516.08
总负债5,600.565,808.13
净资产7,135.287,707.95
应收账款5,455.054,226.09
营业收入11,233.411,384.89
营业利润3,870.33573.77
净利润3,876.3957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6.19-463.17

(2)出让方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骏业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骏业同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NAYH6X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闫丽红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5日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D座05A-528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3)出让方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红图同晟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简称“红图同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NBDB6E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闫丽红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8日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28号D座06A-6167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4)受让方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长聚兴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B68Q0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舒扬

成立日期:2021年6月3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5号楼9层901--901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

(5)受让方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行聚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马舒扬成立日期:2021年6月2日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5号楼9层901--9013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

(6)关联关系

前述转让方及受让方均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

经公司前期充分尽调并审慎判断,认为受让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付款能力,公司后续将根据协议约定及时跟进本次交易付款事项。

(二)交易定价依据

(1)2019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

6.4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一方明显感觉没有办法合作,可以清算退出,

甲方或甲方(数码视讯)指定的第三方具有优先回购权。回购价格=原股权

购买价格-按比例承担亏损额度,如果没有亏损,回购价格=原股权购买价格。

按比例承担亏损额度,是指以2019年公司实际营业利润为基准,未来年度

营业利润小于2019年公司营业利润的部分视为亏损,按年核算亏损额,各

方按比例承担累计亏损的额度。

(2)2019年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相关条款:

5.4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一方明显感觉没有办法合作,可以清算退出,

甲方(数码视讯)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具有优先回购权,如果没有亏损,回

购价格=原股权购买价格。回购价格=原股权购买价格-按比例承担亏损额度。

按比例承担亏损额度,是指以2019年公司实际营业利润为基准,未来年度

营业利润小于2019年公司营业利润的部分视为亏损,按年核算亏损额,各

方按比例承担累计亏损的额度。

视讯技术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未发生亏损。

综上,转让价格为原购买价格1800万元。

由此导致的视讯技术股东情况变化如下:

股东

股东转让前转让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股权占比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股权占比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0050.88%290050.88%
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3005.26%3005.26%
北京骏业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0017.54%00
北京红图同晟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80014.04%00
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00100017.54%
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0080014.04%
杨素红70012.28%70012.28%
合计5700100%5700100%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优化,提高竞争力。符合公司稳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调整后的方案及变化说明

1、针对新进股东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均由视讯技术新任负责人马舒扬控制)的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与原方案相比的发生两个变化:第一,因北京骏业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红图同晟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退出,去掉了对2020年度的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第二,针对新进股东(视讯技术新任负责人)2021年度-2023年度的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沿用原方案。具体如下:

(1)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
2021年250003500
2022年300005000
2023年350005500
合计9000014000

注:当年若发生资本化的费用,需将当年资本化的金额调整为当年的期间费用进行核算。

(2)目标达成的股权回报方案

根据协议约定的考核成绩计算方式(涉及收入完成率、利润完成率及根据收入完成率划定的考核系数)及结果,本公司愿意接受合伙企业长聚兴业及天行聚

贤合计向子公司视讯技术增资的最大额度如下:

年度

年度接受最大增资额(万元)
2021年考核达标300
2022年考核达标300
2023年考核达标300
累计900

如果被考核人在三年考核期内累计完成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额大于等于前述三年的目标总和,股权回报方案可按累计额度执行,提前完成则提前执行。增资款来源于被考核人的自有资金,增资款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各股东股权占比随之发生变动。

2、针对核心员工团队持股平台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回报方案(较原方案未发生变化)

(1)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营业利润(万元)
2020年2000
2021年3500
2020年~2022年≥5500

注:当年若发生资本化的费用,需将当年资本化的金额调整为当年的期间费用进行核算。

(2)目标达成的股权回报方案

年度转让或接受最大增资额(万元)
2020年利润考核达标数码视讯向长丰云帆转让2019年前已实缴的400万元注册资金所对应的股权,转让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30052号)为依据,以总估值水平溢价至5000万元进行交易,转让价格为400万元。
2021年利润考核达标以当期实缴的注册资本为估值,接受最大增资额300万元。
2020年~2022年利润考核达标如果被考核方在上述三年考核期内累计完成的利润额大于等于前述两年的目标总额和,股权回报方案仍可执行,提前完成则提前执行。

3、针对新设立的核心员工团队持股平台北京星熠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方案(较原方案未发生变化)

(1)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营业利润(万元)
2020年2200≤利润<2400;2400≤利润<2600;2600≤利润
2021年3500

年度

年度营业利润(万元)
2020年~2022年≥5700

注:当年若发生资本化的费用,需将当年资本化的金额调整为当年的期间费用进行核算。

(2)目标达成的股权回报方案

年度利润达标情况转让股权数量
2200万元≤2020年度营业利润<2400万元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0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2400万元≤2020年度营业利润<2600万元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3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2020年度营业利润≥2600万元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6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2021年度营业利润考核达标转让本公司已经实缴的160万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视讯技术股权
2020年~2022年度营业利润考核达标如果被考核方在上述三年考核期内累计完成的利润额大于等于前述两年的目标总和(最低目标值),股权回报方案仍可(分级)执行。

注:上表中股权转让价格依据经审计的视讯技术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评估价值确定。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事宜按照原方案(原协议)执行。

三、方案执行前后股权占比变化

根据前述考核目标最终完成情况,测算的子公司视讯技术前后股权占比变化如下:

股东考核实施前考核完成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股权占比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股权占比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0050.88%218031.59%
北京长丰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3005.26%100014.49%
北京长聚兴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00017.54%190027.54%
北京天行聚贤科技中心(有限合伙)80014.04%80011.59%
杨素红70012.28%70010.14%
北京星熠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003204.64%
合计5700100%6900100%

四、本次股权转让及方案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及方案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视讯技术公司在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实现经营稳定,有利于更好地整合资源、促进子公司业务做

大做强,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有关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将根据方案实际落实情况及会计准则、审计机构意见等规范处理有关财务会计事宜,预计不涉及股份支付费用。

如该子公司考核期内业绩达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因执行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回报方案而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和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有关变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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