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做出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修订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