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文件,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2018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林峰 何沛中 朱茶芬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