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131 号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月4日至3月12日期间,你公司三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你公司在3月7日、3月11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对你公司形成重大政策利好,你公司系广播电视及视频传输行业中的领军企业,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我部对你公司上述信息披露是否客观、谨慎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你公司于2010年上市,上市当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16万元,2018年预计的净利润仅为8,891万元。请你公司结合上市以来的业绩变动情况、市场竞争格局、主要产品市场份额等情况,核实说明在公告中自称系广播电视及视频传输行业领军企业的依据,该描述是否有官方排名、客观数据支持,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夸大宣传等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2、互动易上多名投资者询问“传闻贵公司有生产超高清视频的8K显示芯片”“三部门联合印发《计划》,数码科技是唯一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的厂商,有望受益产业发展”“公司筹备量产的DOCSIS高端通信芯片DX800是否适用于5G通信”等问题,你公司对部分
问题进行了肯定回复。请说明你公司的具体业务构成,4K业务在你公司业绩中的占比,8K及5G业务是否实质性开展、所处的具体阶段、目前是否有在手订单和具体项目,你公司是否为唯一可提供相关解决方案的厂商及其事实依据。
3、结合前述情况以及你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趋势,说明公告称《计划》对你公司形成重大政策利好的具体依据,《计划》对2019年
业绩及未来业绩是否有实质性影响,该描述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夸大宣传等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4、请结合你公司公告披露及答复投资者情况,核实说明你公司上述行为的目的和动机,是否主动炒作热点概念,是否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5、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2月1日以来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向我部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6、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事项。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于3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