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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思创医惠开展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外币银行借款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确定了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思创医惠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套期保值的有效性。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马齐玮 徐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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