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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4、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8、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事项。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7、对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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