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1年,拟申请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前述额度内部分贷款提供担保,并提供公司名下部分核心发明专利质押作为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增信条件。本次贷款最终的金额、期限、币种、品种、用途等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借款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期的议案》公司上年度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已到期。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继续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并根据银行要求,继续以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保作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增信条件。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本外币代付、订单融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等。最终的金额、期限、币种、品种、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