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和问询,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和问询,我们一致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和问询,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指引和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披露该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曹 中:
郝振江:
吴雷鸣:
签署日期: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