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后认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陈向东 万碧玉 李峰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