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数字政通(300075)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强 | 联系电话:010-8512775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扶林 | 联系电话:010-8512775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本保荐机构于2019年12月18日起承接数字政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事后审阅的方式对数字政通此前历次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了查阅,并督促及指导公司全面、合法、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数字政通原持续督导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询1次,本保荐机构查询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019年度,数字政通原持续督导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表3次核查意见,本保荐机构共发表0次核查意见。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0年4月2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吴强华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无 |
2.数字政通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是 | 无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4号)核准,数字政通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2017年7月完成,数字政通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12月10日,数字政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数字政通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2019年12月18日,数字政通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民生证券承接。民生证券指派高强、扶林担任数字政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19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向数字政通原持续督导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7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 高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