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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7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02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员,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1、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其他5家以上(含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3、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0年7月22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惠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5650210

联系传真:021-55666998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A6座

邮箱:ir@avcon.com.cn

邮政编码:200438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17日

附件: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年龄性别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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