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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关于与华友钴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30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友钴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有关内容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年11月30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或“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华友钴业在上游镍钴资源开发、前驱体技术开发、前驱体产品供销等领域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同时在华友钴业提供有竞争优势的金属原料计价方式与前驱体加工费的条件下,2022年至2025年公司计划向华友钴业采购三元前驱体30-35万吨。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陈雪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21,973.4283万元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镍、铜金属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铵;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华友钴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华友钴业及其子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2018-2020年,公司向华友钴业及其子公司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0,531.16万元、42,693.25万元、91,371.36万元,分别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04%、27.82%、33.15%。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友钴业是一家专注于钴、镍新材料和新能源锂电材料研发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资源、有色、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建立了从钴镍资源开发、冶炼,到锂电正极材料深加工,再到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的新能源锂电产业生态,以“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行业领导者”为企业愿景,致力于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事业贡献力量。

华友钴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资源开发战略合作

双方同意,在上游矿产资源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开展镍、钴、锰、锂等优质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共同获取资源竞争优势。

(2)三元前驱体的采购与合作

2022年-2025年期间,甲方根据当前情况及未来需求评估的采购计划向乙方采购三元前驱体,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匹配其自有镍钴等资源金属,并承诺提供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镍钴金属原料计价方式。在乙方提供有竞争优势的金属原料计价方式与前驱体加工费的条件下,甲方计划向乙方采购三元前驱体30-35万吨。

在同等条件(是指采购量、运输距离、付款条件、产品种类、质量要求等均相同的条件)下,乙方优先保障甲方认可的三元前驱体稳定供应,保证提供最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甲方在技术标准认可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估和采购乙方的三元前驱体原材料。

(3)循环回收利用

双方约定在电池材料回收利用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共同打造锂电材料循环经济系统,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协议签署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4、协议生效及履行日期

本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延长合作期限。

5、违约责任

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基本依据,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采购、供应货物或服务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另行协商或签订的月度购销订单为准;

(2)若发生任何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时,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和诉讼期间,除争议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双方支出的与诉讼有关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3)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义务适用于包括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等乙方下属子公司,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适用于包括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甲方下属子公司。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国内外客户对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对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份额至关重要。公司本次与华友钴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上游资源开发和前驱体采购等方面开展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体系,保障公司前驱体原料的需求,同时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后续扩产的需求,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利益。

此外,双方本次在电池材料回收利用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打造锂电材料循环经济系统,是公司秉持的ESG理念在锂电上下游产业合作过程中的有效实践,有助于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

本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双方具体合作的内容以及产品种类、数量、金额等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或订单为准。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公告名称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关于与SK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与SK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SK(或其关联公司、投资主体)以不超过30%的股权比例投资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同时双方在韩国设立合资公司,如有必要另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发展正极材料业务。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
关于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2021年11月8日公司与芬兰矿业集团及其子公司芬兰电池化学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商定三方以共同出资的方式在芬兰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当升科技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项目规划建设首期年产10万吨高镍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
关于签署战略采购协议的公告2021年2月4日公司与宁波力勤资源下属公司PT HALAMAHERA PERSADA LYGEND签署协议,商定自2021年起8年内,对方向公司累计供应不少于43,200吨(金属量计)且不高于149,040吨(金属量计)镍原料;累计供应不低于5,400吨(金属量计)且不高于18,312吨(金属量计)钴副产品。目前该协议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持续采购上述产品。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除副总经理王晓明先生前期披露了未来六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公司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锁定期已届满尚未减持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友钴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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