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 280 号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关于应收账款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公告》)。根据《风险提示公告》,你公司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7,854.93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 你公司对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及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账龄,坏账准备及其计提充分性,并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2. 你公司与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及其关联方签署的重大合同履行及待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应收账款或票据的可能性,或面临违约责任的可能性,以及公司针对相关情况的应对措施;
3. 你公司就上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追偿措施,相关债权的回收安排,相关保障措施的具体可执行性,以及公司可能面临的损失情况;
4. 你公司对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及其关联方的业务依赖性,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及其关联方的相关风险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 你公司知悉对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应收账款出现回收风险的时点,你公司关于上述客户及其债权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3条、第11.11.7条等的规定,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公平;
6. 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1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