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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环保: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债券代码:112390.SZ 债券简称:16三聚债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二零二零年五月

重要声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三聚环保”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信息、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华南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1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1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1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 5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 ...... 6

四、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8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8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9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 9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1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 11

二、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1

第七章 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的执行情况 ...... 13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九章 其他重大事项 ...... 15

一、发行人转让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 15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层变更事项 ...... 16

三、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三聚债(代码:112390.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采用一次性发行的

方式。

4、债券余额:102,983,300元。

5、债券面值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

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5.5%。

8、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本期债券的赎回日为2019年5月17日。若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三年全部到期,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利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次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在第4年、第5年继续存续。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年5月17日。

12、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7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17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

择权,则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发行时):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最新):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最新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7、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1、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中信华南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义务,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通过发放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问卷调查、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为保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雷成立日期 1997年06月03日注册资本 人民币2,350,503,951.00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邮政编码 100080公司网址 www.sanju.cn

电话 010-82685562传真 010-82684108

电子信箱 investor@sanju.cn

经营范围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生物质炭、土壤改良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商务服务;租赁机械设备。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2019年,发行人继续以能源净化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工程化的研发及工业化应用为基础,为化石能源与化工行业客户转型升级和产业延伸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同时继续推进生物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产业化推广工作。2019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48,319.29万元,同比下降44.84%;实现营业利润9,136.33万元,同比下降86.57%;实现利润总额10,371.87万元,同比下降84.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70.18万元,同比下降72.56%。收入和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按照既定的战略转型思路开始改变经营模式,

在传统能源化工领域,逐步减少对外承接项目中的土建、安装、非核心设备采购等垫资建设工作。同时,受资金紧张的影响,发行人部分能源净化综合服务项目的实施进度放缓,贸易增值服务业务的经营规模缩减。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项目年末

2018

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计2,135,571.54 2,541,441.57 -15.97%负债总计1,001,395.30 1,434,044.95 -30.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64,603.50 921,466.47 4.68%

所有者权益合计1,134,176.23 1,107,396.62 2.4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项目年度

2018

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848,319.29 1,538,052.23 -44.84%

营业利润9,136.33 68,017.87 -86.57%

利润总额10,371.87 67,844.77 -84.71%

净利润12,013.18 58,827.09 -79.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0.18 50,551.26 -72.5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304.65 -138,513.53 -356.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65.76 -16,459.06 381.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778.54 -201,147.47 -11.1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项目年度

2018

年度增减率

流动比率

2.04 1.89 7.94%速动比率

1.75 1.72 1.74%资产负债率

46.89% 56.43% -16.9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35 3.31

-29%

贷款偿还率100% 100% -利息偿付率100% 100% -注: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项目

2019

项目年度

2018

年度增减率

流动比率

2.04 1.89 7.94%速动比率

1.75 1.72 1.74%

资产负债率

46.89% 56.43% -16.91%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2.04,较2018年末上升7.94%,主要系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减少所致;发行人速动比率为1.75,较2018年末上升1.74%,主要系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减少所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46.89%,较2018年末下降16.91%,主要系负债有所下降及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截至目前,未发现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存在异常。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末,依据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已累计使用债券资金14.82亿元(含利息13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不一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北京银行及兴业银行签订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2019年度,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外部增信机制发生重大变动。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偿付形成的偿债保障体系如下: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増信机制的持续监督安排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利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措施。

详细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和“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设立专门的债券偿付小组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部门在每年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次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

在本次债券每年的利息偿付日之前和/或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发行人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发行人财务部、资金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保证本息偿付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司承诺

经发行人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5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承诺,当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一)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详见“第五章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存在异常,未发现发行人发生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等情况。

二、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7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已于2019年5月17日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2018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的利息。

(三)期后回售情况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发行人连续发布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选择回售的投资者可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次回售申报数量13,970,167张、回售金额1,473,852,618.5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029,833

张。2019年5月17日,发行人已按期支付申请回售本期债券投资者所持债券的相应本息及未申请回售本期债券投资者所持债券的相应利息。

第七章 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的执行情况无。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19年4月2日,中信华南就发行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重新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不要求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转让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1、2019年1月2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9日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签署《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将发行人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粤财信托,考虑到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和公司的财务成本等因素,经协商一致,发行人向粤财信托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30亿元人民币,交易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为25.862亿元人民币。2019年1月3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补充公告》,本次交易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3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3264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其中2018年以前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8030亿元人民币,2018年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3.5234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拟转让的原值为30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将予以全部冲回,预计对发行人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贡献为1.1884亿元人民币。受托管理人于2019年1月10日相应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019年12月16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转让公司账面原值约为人民币133,817.30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格约为120,435.57万元。2019年12月18日,发行人披露《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截至2019年09月30日,本次交易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33,817.3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8,391.1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5,426.2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受托管理人于2019年12月21日相应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层变更事项

2019年11月4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以下简称:高管辞职公告)。根据高管辞职公告,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发行人总经理职务。在公司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由董事长刘雷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2019年11月8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以下简称:总经理聘任公告)。根据总经理聘任公告,发行人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

受托管理人于2019年11月9日和2019年11月15日相应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其他重大事项

1、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2019年4月25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人2019年公司债发行公告)。根据发行人2019年公司债发行公告,发行人计划于2019年4月3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度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0%-7.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2019年5月6日,发行人披露《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人2019年公司债发行结果公告)。根据发行人2019年公司债发行结果公告,发行人已于2019年4月30日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金额为3.33亿元,票面利率为7%。

2、2019年8月20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38.21亿元,同比下降6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5亿元,同比下降97.93%。

2019年7月12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及2019年8月20日披露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2019年上半年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2019年上半年,发行人继续推进战略调整和业务转型,缩减垫资建设的对外工程业务和非核心贸易业务,受此影响,发行人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贸易增值服务板块的收入和利润出现下降。

受托管理人于2019年8月28日相应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2019年10月26日,发行人披露《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发行人三季报)。根据发行人三季报,发行人2019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11,225.08万元,同比下降51.73%;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2.16万元,同比下降94.18%。

根据发行人三季报,发行人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1)2019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按照既定方针稳步实施战略转型,在保持传

统净化剂、催化剂业务稳定并积极在环保工程与服务领域开拓新的市场和应用的同时,进一步缩减垫资建设的对外工程业务和非核心贸易业务,导致相应收入和利润下降。

(2)发行人2019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738.93万元。

受托管理人于2019年11月1日相应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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