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9年8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13层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杜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如下决议: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19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