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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福石嘉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精锐传动广告有限公司、贵阳华谊恒新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元量链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防舞弊机制、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筹资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的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筹资管理、担保管理、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净利润潜在错报错报<净利润的2%净利润的2%≤错报<净利润5%错报≥净利润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6%资产总额的0.6%≤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的2%经营收入的2%≤错报<经营收入的5%错报≥经营收入的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6%所有者权益的0.6%≤错报<所有者权益的2%错报≥所有者权益的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万(含)200-500万(含)500万以上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公司缺乏决策程序;

?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50,000.00元以上的处罚;

?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制度未及时根据最新法规进行更新、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召开不规范等不足之处。针对上述不足,公司修订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十项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生效实施。另外,公司引进数字加密技术的签名软件系统,给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

监事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线签名服务,保障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规范召开。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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