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2020年9月3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石”),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由于刘伟先生与吕凡华先生借贷合同纠纷,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决定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助执行,华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刘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共计13,800,000股,目前已卖出11,812,000股。
以上处置具有不确定性,如继续进行,杭州福石所持有的表决权也将相应减少。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福石合计持有本公司142,321,509股对应的表决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0%;刘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7,173,9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96%。
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刘伟先生因历史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未能按时偿还资金被权利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强制平仓13,468,598股,股份变动比例2.01%;通过大宗交易强制平仓14,960,765股,股份变动比例
2.23%;通过司法拍卖卖出5,350,000股,股份变动比例0.80%;合计卖出33,779,363股,股份变动比例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福石合计持有本公司108,542,146股对应的表决权,
占公司总股本的16.17%;刘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39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杭州福石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股) | 可支配表决权占总股本比例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股) | 可支配表决权占总股本比例 | |
杭州福石 | 142,321,509 | 21.20% | 108,542,146 | 16.17% |
刘伟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数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伟 | 107,173,982 | 15.96% | 73,394,619 | 10.93%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杭州福石及刘伟分别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