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0 年 11 月 6 日,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8 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 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 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 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 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数选举产生。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华谊嘉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20-11-0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