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津贴/薪酬(万元/年) |
1 | 韩泽帅 | 董事长、总经理 | 40 |
2 | 王思云 | 董事、副总经理 | 45 |
3 | 杨帆 | 董事、副总经理 | 9 |
4 | 赵慧 | 董事 | 0 |
5 | 吴秋生 | 独立董事 | 9 |
6 | 李德和 | 独立董事 | 9 |
7 | 俞伟峰 | 独立董事 | 9 |
8 | 蒋剑平 | 监事会主席 | 9 |
9 | 马晟 | 监事 | 24 |
10 | 陈晓东 | 职工代表监事 | 6.4 |
11 | 魏枫 | 财务总监 | 35 |
12 | 沈红娟 | 副总经理 | 30 |
13 | 黄浩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8 |
上表中,韩泽帅、王思云、杨帆、魏枫、沈红娟及黄浩的税前薪酬为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绩效考核与发放。
四、薪酬发放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津贴/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报酬金额均包含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