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通知。2020年11月24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剑平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会计师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