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泽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以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文化业务板块尝试开展新业务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慧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